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
公告〔2019〕9號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關于發布第一批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北京市政府相關文件要求,我局對原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及原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發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將第一批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廢止《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品試行標準轉正有關事宜的通知》(京藥監注〔2013〕40號)等10個文件,具體文件目錄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一批規范性文件清理(廢止)目錄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2日
附件
第一批規范性文件清理(廢止)目錄
序號 | 文件名稱 | 文件號 |
1 |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品試行標準轉正有關事宜的通知 | 京藥監注〔2013〕40號 |
2 |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藥品說明書和標簽信息系統數據填報工作的通知 | 京藥監注〔2013〕19號 |
3 |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北京市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 京食藥監藥械〔2014〕42號 |
4 |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執行《北京市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有關事宜的通知 | 京食藥監藥械〔2014〕43號 |
5 |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北京市〈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 京食藥監藥械〔2015〕18號 |
6 |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全面實施藥品電子監管工作的通知 | 京食藥監藥械〔2015〕32號 |
7 |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北京市<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現場檢查評定細則》(試行)的通知 | 京食藥監〔2015〕18號 |
8 |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北京市為其他生產、經營企業提供醫療器械貯存、配送服務及互聯網藥械配送服務監管工作指南(試行)》的通告 | 京食藥監〔2015〕26號 |
9 |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冷鏈產品貯存、運輸管理檢查評定細則》的通知 | 京食藥監藥械〔2016〕2號 |
10 |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推進服務業擴大綜合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 京食藥監〔2017〕14號 |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9年5月22日印發